近年来,准格尔旗从四个方面为入手制定考核体系,力求准确把握考核的基本内容,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指标,使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管用,真正发挥引领各级干部的“风向标”和推动科学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将考核目标体系分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两大类,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稳定和综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三到两强”等苏木乡镇、街道为20小项指标,旗直部门和国有企业为11小项指标,个性指标又分为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两部分。不论是共性目标还是个性目标,从考核指标的内容、数量及其赋分权数,整体上突出党的建设、工作任务、社会事业和综合评价四部分重点。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制定考核目标体系时,充分考虑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客观条件和职能职责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了考核项目的针对性。
坚持上下一致原则。在制定考核目标体系时,把旗委、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后列入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考核目标中,确保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便于操作原则。在制定考核目标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凡是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减少模糊度;难于量化考核的,采取定性分析比较,增强考核项目的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考核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