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化划分考核部门。针对各被考核部门职能职责不同,所承担的指标及完成任务的难易程度不同,采取分类考核评价的办法,把全旗78个被考核对象划分为党群部门、社会事业部门、经济部门、苏木乡镇、街道五个类别,分别进行考核评定指标,使考核结果的对照比较和排序更趋合理。 二是规范化搭建考评体系。将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创建全区文明城市情况等专项工作列为工作实绩分析指标并赋予相应权重。根据各类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对工作实绩进行相互印证,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绩效、优缺点和群众公认度,对领导干部在本班子内以及同一类部门中的主观努力程度、工作成效进行相互比较分析。
三是科学化设置评价指标。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实绩分析指标重点突出,科学量化,分别由职能监控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旗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总体评价5个方面专项工作16项指标。苏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评内容包括经济工作、民生工作与社会事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稳定、自身建设和专项工作20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