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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准格尔旗2017年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及工作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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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准格尔旗党委十五届党委常委会第27次会议纪要》(〔2017〕7号)和《准格尔旗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对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现将聘用的93名社区工作人员及工作地点进行公告。请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于9月1日前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用人合同并到所在社区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新聘社区工作人员签订用人合同。 附件:准格尔旗公开招聘2017年社区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分配名单(93名) 准格尔旗委组织部 准格尔旗民政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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