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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放管服”改革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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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行政服务中心案例 准格尔旗位于呼包鄂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资源能源富集、文化独具特色,是呼包鄂城市群中重要节点城市。为进一步提升准格尔旗综合竞争软实力,在呼包鄂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准格尔旗委、旗政府立足服务大众、服务社会,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旗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将强化政务服务作为重要的“突破口”,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优质社会环境。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一个核心——服务、两条主线——集中和延伸、三级联动——旗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四大法宝——智慧政务、便民代办、标准化建设、先锋创建”的“一二三四”工作法为载体,助力准格尔旗“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一、基本情况 2012年6月,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中心现有使用面积5000㎡的政务服务大厅,大厅设立164个常驻办事服务窗口,进驻政府部门54家,可办理行政权力事项六大类721项,办理服务类事项6项,应进必进率达到了100%。2015年全年办结各类事项35万件,2016年办结78万件,2017年前半年办结48万余件。目前,日平均接待办事群众3000余人次。 2014年开始,准格尔旗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一宗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先后提出“两减两化两提高”的工作目标和“三集中、四到位”的服务模式,扎实有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青年文明号”、“全市政务服务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进驻窗口也在不同领域屡获殊荣。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一道坎”倒逼职能转变,力促简政放权。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形势下地区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从原来的资源、商业等硬实力逐步转变为文化、投资环境、创业就业环境等软实力。准格尔旗作为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传统优势产业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经济发展到达了一个瓶颈期,如何突破瓶颈,跨过这道坎,重塑地区经济活力,成为了急需解决的大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旗委政府决定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下力气消除诸如“四难”、“四多”、“重审批、轻监管”、“以审代管”等诸多政府供给侧弊端,通过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我旗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生服务等创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我旗综合竞争软实力。 综上所述,我旗于2013年初,提出了“两减两化两提高”的工作目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2013年我旗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经过先后3轮清理,取消旗级行政审批事项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4项,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182项,其中自治区3项、市179项。2014年底,我旗出台了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底,保留旗级66个部门7815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大幅度精简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行政效能平均提速70%。同时,“市场准入五证合一”、“国税、地税业务一窗通办”、“不动产登记”等便民政策已在我旗全面落实。进一步改革的基础已扎实奠定。 (二)“两步走”指明改革道路,力促放管结合。 2016年4月,“银川模式”的推广给我们打了一剂强心针,通过赴银川考察学习,充分借鉴银川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经验,结合我旗实际,旗委政府提出了“两步走”改革思路。 一是通过巩固和扩大“三级中、四到位”成果,开展“单一窗口”审批。我们按照“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的原则,将进驻大厅的54个部门、5家中介机构、160多个业务窗口整合为市场准入、基本建设、农牧业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四个单一窗口,另外设立集中缴费区、中介集中服务区两个功能区。各相关部门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联的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大厅,涉及苏木乡镇街道的环节也要进驻乡镇级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并以事项关联性进行事项整合,按照“一口受理、抄送相关、一站办结”的原则重新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业务相近、整合打包”的原则,由主导部门牵头,协调其他各部门联合审批,实现“一条龙”办理。 二是筹建行政审批局,推行“一局一章管审批”新模式。我们在“单一窗口”审批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了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通过调整行政审批机构设置,拟成立准格尔旗行政审批局,并挂牌运行,下设“市场准入科”、“基本建设科”、“农牧业产业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四个审批科室,及“综合科”、“运行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网络宣传信息科”、“勘验商服科”五个机关科室,待机构正式成立,列入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直接负责实施旗级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启用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进行审批及其相关联事项划转,并以旗人民政府2015年4月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将涉及旗级权限内23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入旗行政审批局,同步调整、相关审批职能至旗行政审批局,并将职能分布到各业务科室,同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相关旗直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人员)择优调入旗行政审批局,保证审批人员的合法性和专业化。旗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旗直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人员编制划转到旗行政审批局之后,结合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同步修订相关部门的“三定”、“五定”方案,明确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其主要职能转向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组织推动行业发展,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等。目前,我旗筹备行政审批局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定事项、拆分事项、再造流程等)已经完成,现已挂牌试运行,待上级批准后正式成立运行。 (三)“三举措”确保审批提速,力促服务优化 一是推动信息化建设。我们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政务项目建设的通知》(鄂党办发电〔2016〕26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工程建设工作。在修改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业务办理流程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联流程同时在平台登记网上办理事项相关信息。启用业务办理系统,效能监察系统同步运行。通过对软件平台的应用,搭建网上办事平台,实现“让数据多传输,让群众少跑路”,解决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难得问题。办事群众通过移动政务APP,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申请按钮就成功申报所办事项。审批人员通过移动审批APP进行审核,并通过APP回复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整个审批过程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业务办理进度。移动政务APP还开通了查询、咨询、投诉、办事、预审功能,同时研发集成了生活缴费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 二是推进三级联动。我们以“数字准格尔”架构为基础,按照“布局合理、因地制宜、利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统筹推进旗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嘎查村(社区)便民代办点联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行政审批网络、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站建设,逐步实现网上下载、申报、问询、查看。同时确保每个乡镇建有功能完善的政务服务大厅,人口相对集中的嘎查村(社区)建1个便民代办点,人口较少的地方由几个村合并建设1个便民代办点。同步完善政务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建设,将政务信息、审批事项、效能监察结果、群众满意度评价整合到这些信息化平台上,形成政务服务、政策信息、便民信息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目前便民代办点已在我旗100%覆盖。 三是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我们按照全旗标准化工作三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对旗级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管理,按事项制定标准化流程。同时实行日常工作标准化管理,包括窗口配置统一标准、服务行为统一监督、服务绩效统一考核、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同时我们提倡政务服务文化,先后提出了“您的事儿,我来办”的服务理念,“文明是我们的名片”的政务文化口号。要求窗口党员带头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职责、亮明指南,做到接待服务对象时,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件与小件一样对待。要求窗口党员带头提倡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努力使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在潜移默化中激发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改革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准旗政务服务大厅运行以来,各进驻单位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 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管理方式,大胆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审批程序,实行了现场踏勘前置模式。就是在群众办理业务的时候,他们先从片区管理员处领取申请表,同时由片区管理员进行现场踏勘、核查,然后将申请表与现场踏勘结果通过网络提交至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此举既减少了群众跑腿的次数,同时加快了审批进度,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旗卫生计生局实行的首席代表负责制,就是由派驻窗口的首席代表签字即可办结审批业务,群众办事不需“找领导”就可及时得到有效的结果。 旗城管执法局实行的审批专用章模式,就是把部分审批业务交由服务窗口审核,凡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只需使用“审批专用章”即可生效,减少了群众跑单位盖公章带来的不便。 旗公安局实行的先批后审是由大厅审批办主任先签字、先办证,然后每周统一呈报局领导审核,达到了办事群众少跑一趟路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这种审批模式每年为办事群众节约办事成本15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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